报纸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一、报纸出版形式基本要求报纸应当在一版报头位置刊登报纸名称,报纸名称应当大于并明显于一版所有其他文字。外文报纸应当同时刊登中文名称,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应当同时刊登汉语名称。报纸出版增期、号外应当在一版报头注明“增期”“号外”字样。报纸应当在固定位置刊登出版日期、总期号、版数、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主要责任单位(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印刷单位名称及地址、发行信息(包括发行方式、发行单位、邮发代号等)、定价(号外应当注明“免费赠阅”字样)等。报纸应当在各版面报眉位置标明版序,版序应当位置固定,排序清楚,便于查找。报纸刊登广告应当在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不得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二、报纸出版形式差错计算方法1. 报纸名称(1)未在一版报头位置刊登报纸名称,计4个差错。(2)刊登的报纸名称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计4个差错。(3)一版报头位置刊登的报纸名称未大于并明显于一版所有其他文字,计4个差错。(4)外文报纸未刊登中文名称或外文名称与中文名称明显不一致,计2个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