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办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自查报告省政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29号)要求,我办开展了2017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对法制政府建设年度自查工作高度重视,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办主要领导专门作出安排部署,分管办领导亲自抓,责成秘书处专门牵头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办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秘书处相关负责人组成,由秘书处负责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二、逐条对标梳理根据方案要求,我办被列为第三类考核部门。由于我办没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权限,所以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相对较少。对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对第二类、第三类被考核单位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细表,我办进行了多次研究,按照梳理出的条目,进行了逐条对标,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3、 深入开展各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黑发201631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