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政府部门财务管理1、本制度遵守原则:厉行节俭,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1般,重视资金使用效益。2、资金管理制度:1、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1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1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背规处罚,坚决履行“开户1个行,管理1本帐”的原则。2、严格履行机关财务隔手制:凡机关正常业务开支,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经手。修车、加油及接待工作均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 3、经费报销规定:1、经费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镇长、书记签字。2、报销单据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1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或票据要有单位名称,摘要内容应清楚明了,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符合,票据必须有收款人签章、填制单位盖章;报销单据不得涂改和挖补,凡是有此类情况1律不予受理。3、现金使用必须严格履行现金管理制度。2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