禺山广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广州市番禺物业经营有限公司乙方(服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商品交易所“禺山广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确认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物业的使用人,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一 服务项目基本情况禺山广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北路102号。楼高七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2121,六楼为室内停车场,共45个车位;其它楼层为商业用途物业。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保安服务、物业客服、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卫生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护等。二 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三 服务事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