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2018年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河长第二次会议精神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部署 ,有效实施河湖管理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工作的通知(宁水政发2018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罗县2018年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把加强执法监管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重要任务,纳入河湖长制履职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河湖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实施水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工作,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从2018年起,经过3年的努力,到2020年实现河湖执法监管体系完备、河湖违法案件大幅下降、河湖管理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