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X县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XX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方案(X委办发20XXX号)、XX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方案(X委办20XXX号)、进1步加强XX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方案(X委办2019X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积极发挥机关单位示范引领和率先垂范的导向作用,制定本实行方案。 1、工作目标充分认清垃圾分类工作的目的意义,全面落实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重视实践创新,加强宣扬教育,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 2、实行范围本方案实行范围指局机关各科室。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