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司法局关于展开民主评议政盛行风工作的实行方案 为深入展开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盛行风工作,扎实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盛行风工作的通知(成司发20xx3号)和xx区纠风办关于在全区展开民主评议政盛行风工作的通知(成青纠办20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大众反应的突出问题,有序展开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盛行风活动,进1步增进司法行政系统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风格、提高工作效力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建良好的法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盛行风工作在局党组的统1领导下,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1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组织调和,其他科室各负其责,全部司法干警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