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立信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机构名称为:株洲县立信职业培训学校第三条 本机构是经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县民政局审批、登记,由株洲立信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第四条 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六条 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株洲县渌口镇火炬新村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机构的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