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总结汇报3篇乡镇幼儿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总结汇报1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乐昌市2017020年幼儿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实行方案(试行)(粤教督函201751号)的要求,于2019年6月下旬组织3个评估组分别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详细的督查,完成了2018019学年计划的24所幼儿园(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其中对沙坪镇中心幼儿园等21所幼儿园(班)进行办园行动专项督导,对乐昌市博雅幼儿园、乐昌市英才幼儿园、长来镇未来之星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以“两评合1”(即乐昌市1级幼儿园(复评)督导评估和幼儿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的方式进行。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以下:1、基本情况列入此次办园行动督导评估的24所幼儿园(班)中,10所为公办园,14所为民办园。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动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办园条件250分、安全卫生200分、保育教育200分、教职工队伍250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