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范文稿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