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学校 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实施方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估标准(试行)和天门市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水平,成功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湖北省学前示范市,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改善办园条件,强化规范管理,优化教师结构,圆满完成天门市第二学期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与全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实
2、施资源增量工程。 落实 市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扶持普性民办幼儿园规划,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群众关注的“入院难、入好园更难”的问题,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1%以上。 1.做好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结合 城镇化和二孩政策的实施,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实施建设规划。增加城区幼儿园学位供给,规划建设两所公办幼儿园。达到一定规模的城镇新建小区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使用。 2.乡镇建立公办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格局。完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保教配套设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力争全部建成示范性幼儿园。按三级以上标准建设乡村
3、小学附属幼儿园,并迅速投入使用。 3.积极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落实用地等优惠政策,鼓励探索多元化办园体制,吸引热爱幼 教事业、有资质、有实力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举办幼儿园;对现有民办幼儿园要求新建、扩建的,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优先提供必要的办园用地,并给予有优惠政策。 4.大力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民办、公办学前教育结构合作办园,探索名园办分园、强园兼并弱园、股份 .合作制办园、优质园向薄弱园派遣园长或教师等集团化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投入机制、用人机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5.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对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进行认定,通过奖补、提供免费教师培训等方式予
4、以扶持。对于省级以上的优质民 办幼儿园,可公派园长与教师,园长、教师的基础性工资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二)实施师资优化工程。 1.增加公办师资编制。按照省级示范市创建标准规定的幼儿教师编制比 1: 7,城区公办幼儿园配齐公办幼儿教师,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占比 30%以上,村小附属幼儿园公办教师占比 20%以上。 2.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创新办园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培养名园长。加强幼儿教育研究指导,成立区域教研协作体,整体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大力开展幼儿教师素养、技能比赛活动,培养技术骨干。探索与国家级 专业幼教机构合作,提高在岗幼儿教师对现有玩教具的即学即用能力
5、。 3.落实幼儿教师待遇。维护幼儿教师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公办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工资全额预算,保障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得到落实,教师评优评先、提岗晋级等享受与义务段学校教师同等地位。 (三)实施管理达标工程。 1.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对幼儿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实行动态管理,并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幼儿 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无证民办园清理整顿。建立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清理整顿专班,开展强大的舆论宣传,扶助有一定规模的民办幼儿园加强竞争力
6、,兼并或市场淘汰不合格幼儿园,强力取缔无证幼儿园。 3.完善幼儿园公益普惠性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办园水平等级收费。公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出台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用好奖补政策,保障幼儿园公益惠普性收费标准城区在 75%以上,乡镇在 85%以上,缓解“入园贵”的现象。 4.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对各类幼儿园园舍、食堂、安防设备、校车等开展常态化的隐患大排查。消除 D 级危房,督促所有幼儿园配齐配足相关安防、卫生设施、开展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消除
7、所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有效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主动作为,支持中心学校和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让全社会特别是幼儿园家长明白科学 保教的重要性,知晓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严重危害,支持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 2.按标准进行环境创设和玩教具配备。根据湖北省幼儿园保教设备配备标准,优化户外活动场地、多功能活动室、厨房建设。配备充足的户外活动器材、室内外区域游戏材料和信息技术设备。 3.强化科学保教质量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强化科学保教工作管理的实施方案,制定幼儿园科学
8、保教质量评价标准,加强科学保教质量督查评比工作。要把科学保教质量作为幼儿园各种资质核准、办园等级评定、各类奖励和年检的重要指标,彻底消除“小学化 ”。 (五)实施发展保障工程。 1.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领导小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履职尽责,确保创建成功。 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教育部门、新闻媒体要组织开展创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创建工作的紧迫性,发动全社会齐心协力开展创建工作。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补助办法。完善政府、举办者、家长等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
9、助机制,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多渠道筹 资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创建工作过程监督,定期开展创建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导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7 年 3 月)。成立 中心学校 创建学前教育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市创建标准,明确 中心学校 和相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职责。组织召开全处创建工作动员推进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全面排查 阶段( 2017 年 4 月)。组建工作专
10、班,摸清全处幼儿园办园主体、生源规模、覆盖范围、硬件条件、师资状况、评定等级、保教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三)整改创建阶段( 2017 年 5 9 月)。各园对照湖北省评估标准以及全处集中排查情况,扎实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召开全处现场会,以现场观摩与经验交流总结、推广的方式提高创建质量,加快工作进度。 (四)组织迎评阶段( 2017 年 10 11 月)。召开全处迎评工作会议,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办事处组织专班,按省级验收标准进行实地查验,督促各园高标准建设三级资料档案,高水平验收所有 迎评幼儿园。 (五)总结表扬阶段( 2017 年 12 月)。总结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市评估工作情况,按责任状条款,
11、落实各级责任人奖惩。 (六)巩固发展阶段( 2018 年以后)。教育主管部门负主责,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各幼儿园规范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幼儿园要不断发展创新,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幼儿教育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 要基础,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 2017年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 中心学校 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深入管理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规范办园行为,整顿民办幼儿园,建设合理的公、民办学前教育网络,努力提高办园水平,满足辖区内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三)强化责任落实。中心学校要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整治无证办园、安全卫生工作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办事处年终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并取得创建工作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