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饶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修订)(饶师院发20167号,2016年12月6日)为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制定本规范。一、基本要求第一条 实验教学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具有其它教学环节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第二条 实验教学要有利于学生学习科学理论,认识客观规律;有利于基本实验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理论联系实践的科学态度,拓展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第三条 实验教学中,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坚持研究实验教学基本规律,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实验教学的安排要注重循序渐进,建立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在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做好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实验的分工,发挥各类实验课程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作用,统筹协调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实现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二、实验课程设置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