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篇银行内控合规之我见近期浙江杭州分行因杭州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洗钱案被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行政处罚400万元。腾信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5亿元,其有16名关联自然人在*开立了127个账户,交易流水共有36.5亿元,其中现金交易流水8.9亿元。现金交易中绝大部分都属于人行界定的“伪现金”交易,以规避监管机关和银行对交易链条的监测。作为网点临柜人员,通过学习该案例,意识到案例中的我行临柜人员(经办、授权、主管)及负责人员比较关注客户是否能带来存款沉淀以及延伸业务,在合规性上仅关注业务是否符合资金支付结算相关规则,对该业务是否带来洗钱风险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反洗钱履职意识,未能履行相应的反洗钱义务,从而因违规导致重大损失及监管处罚。同时,通过对该案例的学习,使我对合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首先,加强合规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总觉得有些规章制度在束缚着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己和广大客户权益的能力。其次,合规不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