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思考(篇1)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大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党委研究后,经本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方式决定项目,再交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行,并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大众监督。2019年年初,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108届人大3次会议召开时,首次实行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经过近1年的实践探索,获得了1些好的效果,同时也存在1定的不足。现对这项工作作1些分析和思考。实践情况研究制定票决制工作总框架。在深入学习_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并结合雨花台区工作实际,出台了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民生实事重点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票决制工作的整体要求:即规定项目挑选由政府提议,项目立项由代表票决肯定,实行进程由代表监督助推、实行结果和项目评价向代表报告。明确票决制工作分3个阶段:即征集肯定候选项目阶段、人代会票决重点项目阶段和监督评估阶段,具体可划分为项目征集、项目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