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展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行方案各相干单位: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安稳运行的通知实行意见的通知(陕发法规125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展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安稳运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相干部门、市场主体配合履行。1、整体原则(1)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工作急需实行的政府采购项目,依照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履行。(2)对保障触及城市运行必须、疫情防控必须、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项目的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定。(3)其他交易项目,因疫情防控而没法展开或没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与有关当事人做好衔接,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