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制度与相干单位的协作制度1.目的为加强相干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进程中的相干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产生,确保公司和相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和其他相干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进程。3.援用文件和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1体化管理手册 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工程分包管理程序 供方资历和评价管理程序4.定义 相干方:指与公司具有1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装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供方:包括材料、装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质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装备租赁单位人员;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