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针对目前我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为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机制,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和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创新引领作用,根据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发2019)11号)、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南发2019)48号)文件精神和人民行市中心支行统一部署,决定从2020年起至2022年,在全县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协同、人行主推、金融机构主办”的总体思路,遵循“先行先试、稳妥有序、自主创新”原则,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立足点,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切入点,以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着力点,加大政策引领、加大金融配置、加大要素整合,以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信贷产品、更全的民生服务、更优的金融环境,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二、创建目标(一)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货币信贷政策传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