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做好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GDP统一核算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统一核算能力,确保核算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执行。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能力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见(统202010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提升GDP统一核算能力的实施方案(统2020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巩固基础措施,建立健全统一核算工作机制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计局GDP统一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核算工作。夯实局领导挂钩联系包干工作制度,将统一核算工作作为分片负责、督促指导的重要内容。2、推动部门联动。健全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作为总召集人,县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召集县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协同做好统一核算工作。县局各专业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统计业务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任务。3、加大考核力度。将GDP统一核算作为高质量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