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小结为确保我区医疗美容卫生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有序、高效、稳妥展开,结合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美容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推动计划,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展开医疗美容健康监管执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以下:1、基本情况我区医疗美容机构5家,其中1家美容专科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4家,根据文件要求,根据“机构自治”原则,指点辖区内5家医疗美容机构对比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认真展开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2、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许可设置医疗美容相干科目内,依照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在主诊医师指点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行。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展开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依照相干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动。3、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要求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依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