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办法(市级)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1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行办法。1、整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1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更好保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局党组要进1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建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1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统1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1同部署、1同检查、1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1级抓1级、层层抓落实。2、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