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西南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第二章 组 成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人数为29-39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1/2;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1/10。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4-6人,秘书长1 人;根据需要,可设顾问1-3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