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第三条学校中文全称为“河南大学”,中文简称为“河大”。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HENU”。第四条学校成立于1912年,初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历经中州大学、国立第五中山大学、省立河南大学、国立河南大学、中原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学院、开封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诸阶段,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第五条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实行多校区办学,分为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金明校区(开封市金明大道号)、医学校区(开封市西门大街357号)、中山校区(开封市中山路北段64号)和郑州校区。第六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第七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