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师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五、六、七级)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具备竞聘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1、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奖。(2)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2、突出业绩(1)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三四等奖;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或2次三等奖。(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任课教师能针对本地区本校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