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几点思考加能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几点思考代表法第5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只有把代表的权利置于人民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加强和改进对代表的监督工作,意义10分重大。对代表的监督包括选举监督和履职监督,本文针对代表履职监督作1些分析和探讨。1、代表履职监督的现状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完善,人民的民主政治意识不断增强,选民或选举单位愈来愈重视行使对代表的监督权,发起对不称职代表的免职活动已屡见不鲜。但是,不可否认,对所选代表履职实行监督的情况依然不容乐观,1些选民表达监督意愿、提出监督要求、实行监督行动被斥为“非组织活动”;1些代表没有真正为民代言、为民行权,成为“开会代表”、“举手代表”、“哑吧代表”,有的乃至利用代表身份作掩护从事背法犯法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挫伤了人民大众的政治热忱。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缘由1选民监督乏力。有的选民不懂监督,对人大制度不了解,没有认清选民与代表之间拜托与被拜托的关系,不知道有监督代表的权利。有的选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