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服装表演方向) 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部 门:纺织服装学院部门负责人:毕松梅专业负责人:顾春华审 核:陶庭先校 长:刘 宁制订日期:2015年8月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校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信实干、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从事服装设计与表演领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我国有关服装设计与表演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培养高素质时装表演模特,兼具时装表演组织、形象设计、服饰形象塑造以及服装设计与管理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培养目标:1. 具有服装表演的策划、组织和编排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和评判能力。2. 掌握服饰美学、服饰搭配和服饰心理学知识以及服装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3. 掌握形象设计美术基础及形象设计色彩、图案、形象设计画技法,具有形象设计能力。4. 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时装摄影技能。5. 具有市场营销的基础知识和进行市场预测的初步能力。基本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