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统筹考虑本科与硕士、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专业学习与实务训练等连续培养的目标要求,培养面向未来、推动法治进步、适应多样化高端法律职业和国家法政机构人才要求,基础扎实、应用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能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参与立法活动、处理法政问题、制订公共政策、服务工商社会的高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人格健全、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志存高远,具有崇高责任感的民族中坚。毕业生以适应领域广泛和择业竞争力强为主要特点。适宜从事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政府国际组织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法律事务的工作;高端律师、公证和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的法学教育、法律研究、法律实务的工作等。二、专业培养要求1. 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 遵循法学教育规律,以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和进度安排为规划,调动多元法学教育方法,利用专业教学场域,激发学生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