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80903 授 工学 学位)一、培养目标1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2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4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二研究方向1电子信息陶瓷、元件与无源集成 2微波材料与微波器件3集成电路设计4. 微电子材料与器件5光电子器件与光电集成6传感器技术与嵌入式智能系统三、学习年限1实行弹性学制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博士生毕业时间由博士生导师决定。提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向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系主任批准。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则作肄业处理。2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类别硕博连读、直攻博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