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感悟5篇【篇1】6月20日,10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9次会议表决通过x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以下简称政务处罚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对处罚谁、谁来处罚、处罚甚么、怎样处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着力推动政务处罚的规范化、法治化,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背法行动的周密法网,对建设1支虔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处罚对象“全面覆盖”。政务处罚法采取“集成方法”,将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的处罚根据统1起来,把党政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和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纳入政务处罚的适用范围,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职人员政务处罚体系,对有背法行动公职人员的惩戒实现全覆盖。通过把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罚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做到公权利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罚就覆盖到哪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向纵深发展,让公职人员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成为中坚气力,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处罚情形“事由法定”。政务处罚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