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区教育系统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实施方案区教育局党组 关于在城区教育系统展开党组织和在职党员 到社区报到的实行方案教育党委,局直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各支部:为深入贯彻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积极探索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展开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大众服务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45号)和关于在全市展开“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实行意见(组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城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展开“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定以下实行方案。1、整体要求 坚持以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组织城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到指定社区报到、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以下简称“双报到”),着力构建区域兼顾、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同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通过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