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吉教联字201239号各市(州)、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继续推进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按照吉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12年教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一、招聘人数与招聘地区2012年,全省共计43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新招聘特岗教师2978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78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共计1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靖宇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集安市、安图县、辉南县、扶余县、永吉县、舒兰市、农安县。共计20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公主岭市、柳河县、梅河口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