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及共性礼品管理办法解析办公用品及共性礼品管理办法1 目 的规范办公用品与接待用共性礼品的管理,降低费用开支。2 范 围适用于全公司。3 定义3.1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是单位价值500 元以下的物品,分为易耗品和耐用品两种。3.1.1 易耗品: 包括铅笔、圆珠笔、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各色墨水、胶水、浆糊、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笔记本、文稿纸,复写纸、标签、便条纸、 信封、信纸、夹子、拉杆夹、橡皮擦、笔试擦、修正液、电池、一次性纸杯等耗材。3.1.2 耐用品: 包括剪刀、笔筒、订书机、起订器、打孔机、计算器、铁夹装订机、塑料尺、文件夹、三栏文件栏、裁纸刀、开水瓶、手电筒等耐用品。3.2 本办法所指共性礼品为公司行政接待用通用性的物品。4 职 责4.1 行政管理部门是文具类办公用品与共性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文 具类办公用品与接待用共性礼品管理的基本规则,并做好公司高管、直属部门所需 文具类办公用品与接待用共性礼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14.2 市场管理部门是办公用品与共性礼品及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