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氏清汤鹅餐厅员工管理制度为创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使餐厅经营管理更加完善,更好服务于每一个客户,柏氏清汤鹅餐厅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一、所有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主人翁意识, 维护餐厅声誉。如有恶意损坏餐厅声誉的,处予人民币100-200 元的罚款。二、按时上班1、餐厅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 00 至中午13: 30,下午 16: 00 至 晚上21: 30,到点下班后,值班人员留守,其 余员工即可下班。如需加班的, 值班经理 (领导) 合理安排。加班费按10 元/小时计算。2、每迟到或早退1 分钟按 2 元人民币计算,超过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2 天,旷工1 天扣 3 天的工资源。三、仪容整洁,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扣20 元。点名时不在点过后一律扣5 元。四、服从分配,对不服从分配或顶撞上级的给予30 元的处罚。五、微笑服务,礼貌迎客。1、使用礼貌用语,主动上前与客人打招呼。2、在楼、走道与客人相遇,主动向客人避让。3、服务态度恶劣引起顾客投诉的给予50 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