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 (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 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国发 2016 7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 32 号)以及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医发 2018 26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上海市各区统筹成立的各区域医联体,专科医联体等其他医联体可参照执行。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战略,紧紧围绕健康上海建设, 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二)基本原则公益导向,服务大局。以满足本市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