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2018 年部门预算一、主要职责第一部分部门概况根据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宿编2009 13 号) 精神,设置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市委机构序列。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2 、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拟定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3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4 、审核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县(区) 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5 、协调市委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