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 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 ”标示。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 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 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 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如无 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 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 部条款。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