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管理讲义师说教育集团考试教学团队编录第一章 商业银行概论1、 银行的法律定义:商业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等业务企业法人。其定义有两层含义:第一,商业银行是依法设立的,有自己的名称,有独立财产,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二,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法人,它经营的是一种特殊商品货币和货币资金。2、 商业银行的职能: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3、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4、 商业银行的组织类型:1) 总分行制:又称分支银行制,是指法律上允许在银行总行之下在国内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并形成庞大银行网络的银行制度。2) 单一银行制:又称单元制或独立银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