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管理办法一、监控组织(一) 医院设有病案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对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二)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任组长,2-3 名高年资主治及以上医师任质控医师, 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师任质控护士,全面负责本科室、病区病历质量,科室病历质量控制小组名单报医务科、护理部备案。 病历质量控制小组主要负责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二、病历书写要求(一)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的有关要求。(二) 病历中纸张要统一,各科室自行设计的表格、知情同意书、检查报告单等要与病历纸张大小一致,上边预留装订线,宋体打印,并提交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的表格,打印时应按要求设计打印,不得自行更改格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