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护理工作制度1. 各病区护理工作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在护理部、科护士长领导及科主任业务指导下,负责全病区护理工作。2. 各病区应有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消毒隔离制度、护理文件书写标准等,并严格执行。3. 各病区必须有与护理部相对应的护理质量、安全、教学等匹配的组织网络和兼管人员,并认真履行职务职责。4. 各种抢救仪器、物品、 设备, 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定时清点, 定期检查、维修,定量供应,呈备用状态。5. 加强病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制剂分类管理,各类药品管理符合要求。6. 病区设施安全、规范,物品放置有序,位置固定,病区仪器、设备除全院调配外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外借挪用。7. 病区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安全、舒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轻”,即:走路轻、开门轻、说话轻、操作轻。8. 病区使用护理部统一标识、 指示、警示牌, 各种标识应醒目、 清晰、明确、温馨、整洁,使用规范。病区走廊、各出入口、通道保持通畅、安全。9. 为保障病区安全, 病区内禁止吸烟, 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