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2009 年 9 月 15 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在编人员岗位调配工作,保证在编人员校内岗位科学、合理、有序地流动, 特制定本办法。一、校内岗位调配基本条件1. 拟调部门编制未满;2. 拟调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工作态度端正;3. 拟调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二、校内岗位调配程序1. 拟调部门应向人事处提出校内岗位调配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校内择优选调岗位合适人选;2. 拟调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须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并向拟调部门提供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意见;3. 拟调部门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报人事处审核;4. 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5. 拟调人员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三、校内岗位调配人员相关待遇1. 拟调人员调岗后,享受拟调部门岗位的相关待遇。2. 拟调人员具有行政职务的,原行政职务不再保留,根据拟调部门岗位实际情况另行聘用。3. 拟调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