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华商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统一领导、 协调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记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 证明文件。一、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 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