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A 级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试行)北京市 A 级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试行) 2009-03-09北京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概述本规范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北京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促进 A 级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景区的服务水平,营造一流的旅游环境,促进北京市旅游景区健康、 持续和稳定发展为基本方针,为 A 级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非A 级旅游景区可参照执行。第二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游客服务中心: A 级旅游景区设立的为游客提供游览信息咨询、游程安排、 讲解、 教育、休息、电信、投诉接待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第二章建筑第四条 选址与引导标识建筑选址不破坏景观; 游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