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篇一: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草案送审稿 )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方便来京人员在本市工作、学习和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本市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以下统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在京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法律性质】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的证明和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本市社会事务的凭证第四条【管理体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 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第五条【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配合公 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