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评选工作方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成果转化, 激发新的社会创造活力,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组织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能力,今年继续开展第四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由社会组织开展、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二) 曾获评的“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十大品牌(金奖)”, 不参与本届评选。(三)曾获评的“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银奖、铜奖品牌,可参与本届更高等次奖项的评选。(四)申报奖项评选的社会组织应在市级、区级民政部门登记或在基层备案,且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行为。(五)同一社会组织申报的品牌数量限1 个。二、评选标准(一)“品牌”效应突出。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名称明确、能 标志化地凝练概括产品或服务的内涵及本质特征,具有相应 的标识系统,易于识别宣传推广。4(二)彰显公益特征。着力于提供社会所需、实效明显的公益产品和服务,能够补充、完善社会服务领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