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服务大队章程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经济资助工作条例 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提升学生的感恩回馈意识,增强学生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公益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发展成才,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成立学生服务大队。第三条 学生服务大队性质:由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事务中心指导引领的公益性学生服务组织。第四条学生服务大队宗旨:自强自立,回报社会。第五条学生服务大队工作目标:继承北京理工大学光荣传统、弘 扬延安精神、 展现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的精神风貌,维护北京理工大学的良好声誉。 在不耽误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自觉实践“自强自立,回报社会”的宗旨。第二章队员第六条学生服务大队队员来源:本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第七条入队遵守本章程、富有爱心、乐于奉献的同学可自愿提出入队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后,编入学生服务大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类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如无个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