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素质教育目标,引导学生主动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生不断进行自我完善,鼓励学生提早规划职业发展,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 (北林校发201517 号)以及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 (北林团发20158 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全校学生二课堂素质拓展的认证工作,设在校团委;我院由工学院二课堂素质拓展认证领导小组负责第二课堂院内审核认证工作,在完成审核后,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为3 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 但第二课堂的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计算。每名本科生大学期间需修满3 学分,且至少参与 2 次社会实践项目。每名本科生每学年组织或参与大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计划项目累计达到5次(含)以上 ,即可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