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为全面掌握本市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城镇房屋危险隐患,合理制订年度城镇房屋修缮计划,及时修缮破损房屋,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同时为城市建设改造提供基础数据,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一)统计内容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共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统计;二是直管房屋修缮统计。(二)统计范围包括北京市城镇国有产权房屋(包括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私有产权房屋等,不包括军产、厂矿工业用房等。(三)统计原则本统计报表制度按照“房屋属地” 统计原则,即各房屋管理单位(或产权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报 送统计数据;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汇总后报送市住房 城乡建设委。(四)具体要求1. 严格统计报送时间。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统计报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管局) 每年 2 月 15 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直管房屋修缮统计报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每季后3 日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单位的报送时间以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