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ICP 用户注销 (删除)备案申请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后“填写须知”手续不全者申请视为作废(含* 必填)填表须知(本页是填表须知,不必打印,请只打印申请表,另附上相关证件一并传真)1. 本表适用范围:备案号为“京ICP 备”开头的所有备案信息。若备案号( 主体)为北京市以外的,请找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处理。2. 申请类别以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注销本单位(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本单位备案 ”;注销其他单位(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他单位备案 ”。 3按申请依据可分 主体依据 与域名依据 两种,主体依据即主办单位有效证件(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域名依据即域名证书。注销申请时请对应具体情况说明原因。4. 请检查所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等)是否正确;如备案填写无误,仍提示重复(冲突) ,请先确定是主体冲突还是域名冲突,并在备案管理系统 的“公共查询”中,查询该信息已被哪个备案主体使用,再根据查询结果填表。5. 请根据以上情况使用A4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