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政工专业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一、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单位党委(党组) 的推荐报告 ( 附评审人员花名册,样式附后) 一式二份二、主卷材料一套1、封面 ( 附表一 ) ;2、评审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一份 ( 附表二 ) ;注:此表必须为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 纸 上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4、公示材料 ( 附表三 ) ;5、群众评议材料一份( 附表四 ) ;6、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附表五);7、政工专业代表作品复印件( 申报高级的还应按作品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时需带有CN刊号的封面、目录、正文,报纸上的需将带有CN刊号的刊头、版面号、正文放大复印) ;所有复印件均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8、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等;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 201710 号),在申报政工类专业技术资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