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规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保密规定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任组长。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保密工作检查,每季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保密检查工作由安保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要把保守公司秘密列为日常工作。 如部门发生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过失。第三条各部门要按公司保密规定规定的秘级分类,清查本部门的涉密事项, 明确直接责任人予以登记,并向技术总监和安保部提交清单备案。第四条对接触公司秘密人员的管理规定:(一)按公司保密规定控制秘密事项的知晓范围。绝密事项核心部分知晓范围是:1、配制香基的配方及实体:发明人、香基配制人、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技术总监和董事会成员。2、自制香料生产工艺及实体:发明人、该香料生产人员、香料部经理、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技术总监和董事会成员。3、用于香基生产的新原料的相关信息资料:相关采购、库管、财务人员以及香基配制人、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技术总监和董事会成员。(二)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