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 本制度所称 “公司 ”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 的其他主体统称 “子公司 ”,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 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第四条公司本级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